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及应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等行业以及单位内部、自来水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和督查,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县住建局全力落实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公租房、廉租房“一日一消毒”工作。督促指导落实公租房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措施;加强相关疫情安全防范宣传,提高业主防范意识;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小区内禁止开展群体性集会活动安排;对来访人员进行摸排,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人员,及时提示、预警、上报公租房“一日一消毒”工作实行日报制度。
二是在建项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在建项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在建项目复、开工时间适当延后,所有在建项目复、开工时间(应急抢险和特殊工程除外)原则不得早于2月19日;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所有用工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一律佩戴口罩,上下班询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体温测试、实行登记制度;应急、抢险特殊工程施工或开工建设的,做好防控工作;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工地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三是房地产售楼部及中介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本辖区内房地产售楼部及中介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各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停止各类售房促销等聚集活动;各开发企业对售楼部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门店一律关闭,暂停开门营业。
四是自来水供应和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公共供水厂运行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制定完善预防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供水,加大对供水设施和生产区域环境的巡查和卫生消毒处理,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强化水质检测、厂区消毒处理及设备巡查力度,确保供水水质;加强自身防护,定期记录健康情况,紧急配备防护用品,水厂人员、值班人员、维修外勤人员统一佩戴口罩上班。
五是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居家防护,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督促前往湖北或经停武汉的人员,以及亲属(在武汉工作或经停武汉)从外地回来过节的职工,按照政府疾控部门的要求,居家隔离14天;全覆盖登记单位干部职工假期行程,全覆盖登记干部职工是否接触危险病患人员信息,全覆盖筛查登记放假返岗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周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