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明办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县文明办切实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在文明单位中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结合近期开展的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和县级文明单位表彰工作,将烟花爆竹禁限放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标准和考评细则中,积极向各单位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精神,并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遵守限放规定 共建美丽家园》,要求各单位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加大对各级创建单位的宣传,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净地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来营造舒城的碧水蓝天。(张舒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