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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城城区启动电动车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来源:未知    作者:舒城文明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7-25    

     

        近年来,随着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快速增加,很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也加入到非法营运行业,给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也严重危害人了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城区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7月20日,县政府召集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就如何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制定了行动方案。

       7月21日上午,由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11名执法人员、三辆执法车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以梅河路、春秋路、龙津大道等主干道路为重点,逐路逐点对上路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员进行说服教育,发放《关于在城区开展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通知,要求广大车主不得从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

       在执法过程中,对首次查处的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由县公安局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扣留,并移送车主户籍所属乡镇(开发区)集中保管,同时对车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对再次被查处的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将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属无证驾驶的,由县公安局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属非法营运的,由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暂扣车辆并给于罚款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源头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对我县生产、销售无3C认证等不合法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厂家(商家)依法进行查处。(朱思春)

    责任编辑:舒城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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