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以来,舒城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城区新施划停车位被大量占用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为创建“365天文明县城”,努力打造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县交管大队在城区新施划了1000余个免费停车位,有效地缓解了停车难题。但是,由城管、交警、交通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巡查中发现,这些新施划的停车位却常常被沿街商家以各种理由人为设置障碍,堆放杂物,私自占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让新增停车位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城区梅河路、桃溪路,春秋路,合安路、花桥路等街路停车位都有不同程度堆放杂物的现象。这些停车位,要么摆放着“专用车位”的标识牌,要么就摆放着“请勿泊车”的提示牌,或者摆放着自行车、电瓶车、反光桶、椎桶等物品;有些商家用石头、椅子占领地盘,有些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车位锁,阻止他人停车。
在清理过程时,执法人员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进行劝导,并帮助清理停车位上的杂物,向广大市民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责令有关违法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屡次不改的依法没收违法占位妨碍物,截止发稿,联合执法小组共暂扣和没收违法占位妨碍物100多件,并对这些违法占位妨碍物进行了集中销毁。
联合执法组相关同志表示,今后将加强巡查,加大宣传,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不让他人停车的现象,一经发现及时处理。沿街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呼吁广大市民和商户业主,不要私自长期占用,让公共停车位尽快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朱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