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汤池所:视群众生命财产第一 甘作人民群众排头兵
2016年10月10日11时20分程某良报警称:“在汤池镇汤池街道上街头,其家里煤气罐燃烧了起来”,请求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携带消防器材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见厨房里的煤气罐正浓烟熏熏,整间厨房弥漫着浓厚刺鼻液化气,家主与附近的邻居愣的不敢接近,慌里慌张中不知所措。此时,值班民警井然有序、胆大心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奋勇扑向燃烧起煤气罐,用事先准备好的灭火器材第一时间进行灭火,数分钟后火势已被控制,为使得煤气罐温度冷却,民警立即用湿被子将煤气罐包裹住,不断的洒浇冷水。最终,燃烧起的煤气罐在处警民警的及时扑救下得以熄灭,并将转移空旷地带。
正是由于汤池所奋勇扑救,及时消除了煤气罐燃烧后造成的严重安全后果,有效保障了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家主及附近的居民对汤池所的及时奋勇扑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一,舍己为民的精神表示一致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