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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城县司法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舒城文明办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2018年以来,舒城县司法局就采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形式,把部分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取购买的方式承包给相关社会机构。2020814日,舒城县司法局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与舒城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并正式签约,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服务周期为12个月,项目经费为12万元。县司法局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可以随时对项目服务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整个项目结束后,司法局开展全面验收。

    认真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和生活困难资金救助帮扶三位一体相结合。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拓展第二工作空间提供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2020728日开始,舒城县社区矫正机构委托“舒城县华文职业培训学校”,对全县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以理论讲授、视频教学、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线上授课和线下授课有机结合,培训效果十分显著。全县36名社区矫正对象获得了工种为“电子商务师”的《安徽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胡显运)

    责任编辑:舒城文明办
    主办单位:中共舒城县委宣传部 舒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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