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强制执行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迅速腾退了被执行人长期占用的耕地,并将其恢复至可耕种状态交还农民,有效保障了200多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2008年4月,某村委会与韦某签订《租地协议》,约定韦某租用某村200余户农户的承包土地从事草莓种植,承包面积为92.4亩,合同期限15年。后韦某支付租金至2015年,并将其中的28.75亩土地转租他人。2016年后,韦某因经营不善未再支付租金,并将63.65亩耕地抛弃荒置。某村委会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复耕土地,法院判决支持了其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韦某,并通过短信通知、实地张贴公告等形式责令韦某在限期内履行判决义务。但韦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怠于履行。
为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益,舒城县法院执行局立即展开了土地腾退及复耕的强制执行工作,并邀请省、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对涉案土地上附着物进行强制腾退,并将土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交还农民。执行现场,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并指导工作人员对相关附着物进行全面清点、登记。通过本次集中腾退活动,对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充分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张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