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及早进行动员部署,全力参与配合,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较大实效。
“中心”以推进经济软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提质提速”为抓手,不断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牢固确立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县城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心”先后有8个窗口被授予省级“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政府窗口的良好形象。
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文明素养。以“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学习教育的效果;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法律、业务技能及礼仪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展示窗口工作人员“奉献社会、勤奋工作”的精神风采。
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一是首问负责制度。“中心”和窗口单位挂牌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对首问事项进行如实登记并跟踪办理。二是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法定时限减少30%以上的标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三是绿色通道制度。按照“依法审批、快捷方便、高效廉洁”的办理原则,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重大投资项目,由“中心”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同步审批、限时办理、一次办结。四是并联审批制度。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梳理审批环节,实施并联审批。五是定期通报制度。健全完善内部通报、部门通报等制度,及时定期通报各窗口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和投诉率、“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情况、并联审批实施情况、窗口工作情况等行政效能指标。六是超时或默认制度。对手续齐全的行政许可或行政服务事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也未书面告知延期理由的审批事项,或对需多部门联合办理审批事项中拒绝参与和不接受中心或牵头部门协调的部门,均视为部门默认审批事项,由中心向群众或企业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行政审批决定,或出具“缺席默认”通知书,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有超时或缺席部门承担。七是前置复位制度。理顺削减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工作,凡明令取消的,坚决取消;不适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决取消;严禁任何单位或部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自行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对招商引资、外来投在项目,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工商部门可先予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其环评、消防等前置手续,由其职能部门全程跟踪督办。八是实行“六六六”运作制度。即“六公开”服务、“六件”管理和“六制”办理制度。“六公开”服务,即对办理事项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和公开收费标准;“六件”管理,即对受理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退回件、补办件等6种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六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和收费事项扎口办理制等。
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将中心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推动大厅高效运转;完善《舒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办法》,科学有效地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加强窗口工作纪律现场检查和电子监督,凡是有损中心形象的行为,均按照考核办法予以处理,并通报给相关成员单位。
开展评比竞赛,力促文明服务。抓好每月“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的评比活动,考核结果在中心公示栏向社会公布;强化对窗口“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力度,形成窗口服务“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窗口争创特色服务;发挥党、团员的带头作用,引导全体工作人员遵守窗口服务工作行为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办事规范高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加强督促检查,保持环境优美。立足于把中心建设成舒城县文明整洁的服务窗口,健全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大厅卫生实行外包保洁,窗口卫生列入检查考核的内容,确保中心环境整洁优美。
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创建活动,带动中心优质服务和规范运行,实现了高起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活动,季度有交流,半年有小结,年度有考核;及时通报中心运作情况和窗口考核结果,使创建工作较好地结合到中心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自觉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到文明县城创建大环境中,保证了创建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